游乐设备安全及游客行为观察分析

2022-07-29

01:游乐设备事故概率



有研究提出是游乐设备事故概率甚至小于1/24,000,000, 但无论怎样, 这个概率远低于飞机事故率1/11,000,000、雷击事故率1/10,000,000和海滩被鲨鱼攻击的事故率1/3,750,000。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2016年报告, 以入园人数作为分子, 乘坐游乐设备受伤概率3.9/1,000,000; 以参加游乐设备游玩人数为分子, 受伤的概率是0.8/1,000,000。

根据中国每年的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2021年, 我国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 , 事故2起, 无人死亡报告; 2020年, 中国大型游乐设施2.48万台(套) , 事故3起, 死亡1人;2019年, 中国大型游乐设施2.49万台(套) , 事故6起, 死亡2人。


数据来源: 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02:安全事故对主题乐园运营的影响



尽管主题乐园偶发的事件并不一定表明存在高风险,但它们可能会引起公众的警觉,从而可能危及公众对游乐设备安全的信任和信心。

例如,奥尔顿塔报告称,在一次悲惨的过山车碰撞导致截肢后,入园率下降了25%以上,同一所有者的索普公园也下降了近 12%。

同样,澳大利亚的河筏事故造成四名游客死亡,不仅减少了事故园区的入园率,而且减少了澳大利亚其他相关场所的入园率。

游乐园的安全性与公众信心和景区的运营收入密切相关。


03:导致伤害的原因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游乐设备伤害事故的原因归为以下几类: 

1、机械故障。可能是由于制造缺陷或园区维修疏忽造成的。如可能导致搭杆在乘坐过程中脱落、过山车车轮脱落、或结构部件断裂等。

2、操作不当。操作人员可能会因为在错误的时间停车,或者不正确地系上安全带或安全带扶手而导致事故。

3、乘客过失。由于误用游乐设施或不遵守指示,乘客可能会造成伤害、或伤害自己、或伤害他人的事故。如故意摇晃汽车、中途站起来、打开安全约束、不正确地坐着、或把孩子抱在安全约束之上等, 都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

4、游客身体原因。即使没有机械缺陷、操作不当或游客过失,游乐设备有时也会因为其剧烈运动等预期的因素而对身体不适乘坐的游客造成伤害。如乘客可能会出现脑出血、视网膜出血、硬膜下血肿、意识丧失、头痛和头晕等症状。乘客应始终阅读乘车警告,避免乘坐可能会加重原有疾病的车辆。

5、未知事故。也称“怪人”事故, 有时调查人员无法在事故现场找到任何疏忽、错误或固有问题。


04:游客过失和游客行为



游客的“行为”通常被行业组织和监管机构引用为游客伤害的类型、原因或诱发事件之一。

有权威报告称,过去五年75%的事故都与“游客过失”有关,这可能会影响调查者对典型因果模式的看法,从而影响对新事件的因果推断,并创造出一种自我持续的因果解释。

OABA援引密歇根州监管机构的说法,认为“大约 60%”的游客受伤是由于游客不当行为造成的。

北卡罗莱纳州劳工部(NCDOL)电梯和游乐设备局数据声称“大多数游乐设施和设备事故是由顾客和/或操作员驱动的”。

在安大略省,技术标准和安全局(TSSA)(2017年)报告称,在截至 2017年的 10年期间,95%的报告事件被归类为“外部因素”。这类因素包括游客情况和动作,以及其他人为故障,包括误操作和偏离规定的安装或维护程序。

有人对182起公开报道的游乐园事故进行研究发现, 乘客的性格、行为或反应导致了 34起事故,占了事故比例的18.8% .  报告解释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被定性为“不当行为”: 12起事故(7%)是合理行为的失败(如在上下客时绊倒,或在蹦床泡沫坑中跳跃时出现意外着陆姿势),11起(6%)是医疗反应或疾病。只有 11例(6%)发生了自拔或站在移动的过山车上的情况,而后者只有 1例造成了致命伤。


数据来源: global incidence of theme park and amusement ride accidents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2019年报告称, 北美2019年1294起事故, 其中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事故82起, 其中涉及游客行为的事故26起, 占比2%, 占严重事故的比例是33.3% ; 1294起事故中涉及游客行为的事故总数是 528起, 占总事故比例42%。

在这些事故中, 涉及儿童的事故应该引起特别关注, 儿童行为引起的事故远超设备本身引起的事故, 接近2倍。 北美2019年1294起事故中,与儿童行为的事故107起, 占比8%; 与游乐设备有关的儿童事故50起, 占比4%。 


数据来源: IAAPA RIDE SAFETY REPORT – NORTH AMERICA – 2019


05:事故调查的偏见



媒体为“无辜者因经营维护不善的设备而受到伤害”提供了一种方便而有说服力的叙述,而其他叙述可能更难报道,记者也不愿意报道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事件,这样可能被认为对受害者/受伤者“落井下石”。

以“游客行为”为中心的因果归因也可能会受到研究者有意识或无意识和自我延续偏见的影响。

另外,可能以“游客行为”为中心的事件确实占主导地位,但更有可能是低或中等严重程度的事件,而吸引媒体报道的高严重程度事件更有可能涉及游乐设施本身的故障或设计的缺陷或运行中出现的危险。也可能是“游客行为”为中心的事件被评估为不那么有新闻价值。

大多数人很可能非常担心致命伤害的风险,  他们不太可能因为擦伤、擦伤、拉伤或晕车而拒绝参玩游乐设施。媒体报道所反映的结果可能比监管机构的全面严重伤害统计更让公众担忧。

可能正是这样的环境, 导致与事故致因非常重要的“游客行为”缺乏足够的关注。


06:关注游客行为的目的



若游乐设备设计师或运营商能了解到潜在的乘客行为, 便能在以下方面进行运用:

1、更好(或更准确)地进行风险评估, 即预测乘客在乘坐游乐设施或特殊设施时, 更有可能表现出哪些行为,然后评估这些行为将会带来的后果。如所预测的后果被认为是危险/不安全的, 操作人员可采取措施, 以防止这些行为的出现,或至少可以降低其后果的严重性。

2、 对于某些可能致使乘客处于危险状态的行为, 提高对其的警觉性/注意力。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可能会让运营商对乘客产生更多的关注, 以便管理乘客所做出的行为。例如,当发现某位乘客正在或有迹象将会出现某些危险行为时, 可通过停止游乐设施、与乘客沟通或广播提醒等方式采取措施。

3、帮助进行适当的设计调整。再次重复,对乘客的潜在行为(最重要的是对其所带来的后果)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能控制或消除所引起的风险。例如, 在快速移动的过山车上,提高座位侧边的高度, 能阻止乘客伸出至束缚系统外等。可能帮助设计者在设计/测试重要安全部件(如设施防护系统和操作系统) 时,主题乐园体验设计师在设计游客进出游乐设备时或环境设计时,  进行更合理的考量。




07:游客行为类型和基本定义



1、挥动单手——在空中挥动单手, 如:向观看着游乐设施的父母或朋友挥手

2、挥动双手——在空中挥动双手 , 如: 过山车向下冲时,双手在空中高举。 

3、大幅度转头/转身——大幅度转动头部和腰部以上的身躯 , 如: 经常伴有挥动单手的动作;当游乐设施转向时,乘客为继续向同一个方向挥手,可能会转身。 

4、在座位上转身——从标准正中姿势到转动头部、身体和腿部  , 如: 在转马中面向后方倒坐

5、跪在座位上——向后转和跪在座板上, 如: 面向侧方或后方

6、(头部或肩膀)伸出至防护装置外——伸出头部或肩膀至防护装置外  , 如: 在小型过山车和儿童游乐设施上,由于过分倚靠防护装置较矮一侧,会出现此类行为。 

7、(手臂)伸出至防护装置外——伸出手和手臂至防护装置外  , 如: 过山车经过时,伸手摸柱子或栏杆。 

8、(腿)伸出至防护装置外——伸出腿和脚至防护装置外  , 如: 将腿悬于海盗船外。 

9、(手臂和身体)大幅度伸出至防护装置外——明显地或严重地伸出至防护装置外, 如: 在乘坐过山车时,为触摸移动物体,将胸部、头部、肩膀和手臂伸出至防护装置外。 

10、破坏防护装置——试图打开或破坏防护装置的一部分, 如: 向前伸,打开咖啡杯前方的联锁杆。 

11、设备运动中, 不正确离开游乐设施——在游乐设施运行中或在正常速度下运行时离开或试图离开游乐设施, 如: 在转马运行中时离开。 

12、设备停止过程中,不正确离开游乐设施——在游乐设施处于慢速运行或停止时,试图通过某条路线或方式离开。以及在游乐设施慢速运行时,过早离开。 如: 走向转动中的游乐设施,如迷你喷气机,并走到升降臂上。 

13、暴力行为——任何带有明显攻击性和身体暴力的行为, 如: 袭击其它乘客、操作员或游乐设备。 

14、喧闹行为——在朋友群中过分的喧闹行为, 如: 敲打朋友的头部

15、站立行为——游乐设备运行时随时站立,  这不同于与乘客不当离开的行为类型,因为这并不意味着乘客会继续离开游乐设施。 

16、指向行为——指向防护装置外的一个物体或人, 如: 单手指向父母。 

17、触动防护装置——主动而不是由于重量或游乐设施的作用力等原因被动地操作防护装置, 如: 在咖啡杯上,侧拉扶手。 

18、踢腿行为——踢腿, 如: 像荡秋千一样在探空飞梭上踢腿。


08:游客行为的潜在动机



1、主动的社会互动或交流——向朋友或父母挥手。

2、同伴诱导下——被朋友说服伸出至防护装置外。

3、模仿大人——小孩模仿父母向其它成人挥手的动作。

4、攻击/竞争——为使用共用的操纵装置而打斗。

5、出风头(自我炫耀)——向空中高举双手为了炫耀自己。

6、鼓励(被鼓励或鼓励他人)——因听到广播中呼喊的“挥动你的双手”而向空中高举双手。

7、好奇——在座位上向后转,观看后方事物。

8、自然舒适的姿势/厌倦——在玩探空飞梭时,倚靠在扶手上(冷漠地做出动作或假装摆姿势)

9、不耐烦——在小型过山车将要停止前站起来。

10、缺乏信息/知识——游乐设施中途停止时(例如,在小型轨道转马上的一个紧急停车点停止),站起来并试图离开。

11、身体不适——因为感到恶心而向前倚靠在安全压杆上。

12、恐惧——因感到害怕而尝试离开游乐设施。

13、主动增强刺激感/增加危险性——过山车短暂停止时,向空中高举双手,以增加危险性

14、不舒适——激流勇进向下冲后站起来,避免坐在湿的座位上。

15、兴奋——因兴奋而向空中举起双手。


09:游客行为的持久性和重复性



1、一次性行为——在整个游乐设施运行过程中, 个人出现一次动态动作,例如,一个孩子出现一次向站在游乐设施旁边的父母挥手。 

2、重复的动态行为——重复出现相同的动态动作或行为,例如, 一个孩子每次旋转经过时, 都向父母挥手。 

3、单一的持续行为——在一段持续的时间内只出现一种动作,例如,一名乘客在激流勇进向下冲时, 向空中举起双手。 

4、长时间出现的行为——在大部分的运行时间内出现一种动作,例如,在运行时间为 3 分钟的过山车中,一名乘客持续两分半钟向空中举起双手。 

5、持续并重复的行为——重复出现相同的持续动作,例如,一名乘客在过山车每次向下冲时,向空中举起双手。 




10:游客行为观察分析



所观察到的乘客行为类型和行为频率在不同的游乐设施中存在很大的差异。

总的来说, 如咖啡杯、荷花杯、超级碗、旋转过山车和晴天霹雳, 以及程度较小的旋转飞椅等快速型的游乐设施, 总体出现的行为类型相对较少, 主要是挥动单手和挥动双手。

在快速型的游乐设施中,许多乘客可能会因为设施的运动模式而胆怯,或者感觉身体无法做出其他动作。

 对于较慢的旋转型游乐设施,如传统转马、 玩具转椅、初级赛车场和小飞机等, 由于年轻的乘客会向站在游乐设施两侧的大人(如父母)挥手示意,所以相对其他行为类型而言, 挥动单手动作的出现频率较高。

数据显示,在 0 到 10 岁的乘客中, 挥动单手和挥动双手的出现次数几乎相同。然而,在 11 到 15 岁的乘客中, 挥动双手的出现次数是挥动单手的三倍。挥动双手的主要动机是增强刺激感和自我炫耀,而挥动单手的主要动机是交流。 在三个最小的年龄段中, 四项主要行为动机的占比,而这四项动机在所观察到的行为中,占 82%。

 年轻乘客的注意力主要会集中在游乐设施以外的事物(可能是因为很多此年龄段的乘客都有长者陪同),以及他们会希望与父母或哥哥姐姐等保持联系。年轻乘客还会出现提前离开游乐设施和在设施中途停止时站起来的行为。

鉴于此类较慢的旋转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和运动模式, 乘客会很自然地出现向游乐设施外的人挥手的行为,且大部分是出现在较小的年龄段群体中, 而大部分的转头/转身行为是挥手动作的延续。例如,随着设施的移动, 乘客为了继续向同一个方向挥手, 他们会跟着设施转动。

年轻群体中相对较多的转头/转身、在座位上转身、 跪在座位上的行为, 是与好奇有关。这也论证了一个观点,10 岁以上年龄较小的儿童 会把注意力集中在游乐设施以外的事物或人物上,且为了获得更好的视野,他们会转移位置。在这过程中,年幼的小孩可能会因为注意力的转移而顾及不到自身的安全, 从而陷入到危险中。或者是当设施出现突然的运动时, 如突然启动或停止, 乘客会意识到自己正处于危险状态, 如跪在座位上和倚靠着后背, 期间可能会出现身体不能保持平衡或者心里感到害怕, 以及进一步的不恰当行为。例如,试图爬出游乐设施。

在年龄较大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人中, 自我炫耀和增强刺激感的占比相对较高。这就论证了对11 岁到 15 岁和 16 岁到 21 岁这两个年龄段人群的一种普遍印象, 他们会更注重自身经历或游玩体验,并以他们认为恰当的方式或对社交有益的方式在同伴面前展示自我。 




而11 岁到 21 岁这个年龄段人群,  所表现出的动机变化以及不同的行为类型, 可能有三个主要原因:

1、没有父母或成人的约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13 岁或 14 岁以上)大多数是与朋友或兄弟姐妹在一起,而不是成年人。

2、同伴的出现这可能是鼓励或引导这个年龄段乘客, 为了自我炫耀和增强刺激感, 而表现出更多行为的一个潜在因素。然而, 在这个年龄段中,复制动机的占比并不高。

3、潜在发展因素年龄较大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人可能会提高自身的积极性和欲望, 从而尽情享受游乐设施所带来的体验。

也就是说, 会利用游乐设施作为自我展示和增强身心体验的一个方式在成年人的行为动机中, 交流的占比提高(在 22 至 30 岁的年龄段中,占 46%, 31 至50 岁,占 65%, 50 岁以上,占 75%),而增强刺激感的占比有所减少(22 到 30 岁, 占 17%,31 到 50 岁,占 15%, 而在 50 岁以上的年龄段中, 无出现相关行为)。




这些“负责任”的行为占比在成年人中之所以会升高,可能是因为他们的人数对于总乘客人数来说, 相对较少。在这种情况下,成年人可能会更倾向于为他人树立榜样,或者会把注意力专注在自己小孩的舒适度上等。如果没有这些潜在因素,成年人可能也会表现出相同程度的自我炫耀和增强刺激感的行为。

在游乐设施停止前,虽然只有相对较少的年轻乘客(10 岁或 11 岁)会出现试图离开设施的行为,但通过所有的观察所形成的一种主观印象是, 年龄在 11 岁以上的儿童最大可能会出现这种行为,可能是因为游乐设施已不适合他们参与玩乐。他们常常会给人一种,对游乐设施感到过度熟悉或厌烦的感觉,以致于会让他们选择站起来并离开设施。


11:不正确离开游乐设施(与退场有关)



不正确离开游乐设施和与退场有关的不正确离开游乐设施,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与退场有关” 指的是游乐设施正在减速或停稳前, 乘客离开设施的不恰当行为。

“与退场有关” 也指在设有座位、 安全压杆、扶手或肩带等防护装置的游乐设施上,乘客强制打开或摆脱防护装置, 以离开设施的不恰当行为。


12:具有重大伤害风险的行为



1、将腿伸出至海盗船一侧, 在 NAFLIC 技术公告(105)中也有提到这种行为会偶尔发生。公告中提出, 如果测试显示存在安全隐患,操作员应考虑调整游乐设施/平台/护栏。简单地说, 可以在所有乘客就坐后降低护栏,上客后收起海盗船的上客平台, 在海盗船的入口位置安装门, 以及增加额外的可见和可读标志,提醒乘客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身体在海盗船的座舱范围内。

2、在转马上攀爬,  一名年轻男性乘客出现过这种行为, 他爬上并站在马背上, 伸手抓住相邻的栏杆后,将一只脚踏上相邻的马背上, 然后跳过去,双脚落于马背。鉴于转马的高度、旋转速度和垂直方向上的运动, 这种行为存在一种风险, 当乘客用这种方式在坐骑间移动时, 可能会出现摔倒和持续受伤。在 NAFLIC 技术公告(078)中提到一起事故, 一名老年男子在试图转换坐骑时, 发生了摔倒事件。公告中写到, 原本没想到会出现上述攀爬行为,然而事实证明,转换坐骑的行为在各年龄段中(除了有父母陪伴的婴幼儿)几乎都会出现,而且乘客会用不同的方式转换坐骑, 而各种方式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这种行为还有一个风险性较低的方式, 就是在相邻的脚踏(而不会马背)上移动。虽然并没有观察到行为有以这种方式出现, 但也认为是一种潜在行为。

3、躺在转马上, 观察中有两名年轻女性出现躺着并把脚抬到转马头部上的行为, 虽然这两名乘客似乎都有抓住垂直杆,但他们(或其他出现相同行为的人) 的这种行为也有可能会导致从马背上摔下,且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使头部或颈部受伤。这种有可能导致头部先落地的行为,结合坠落的高度, 所造成的伤害可能会比较严重。尽管这两名乘客都是年轻的女性,但只要乘客愿意,任何人都有可能会出现相同的行为。我们主观地认为,这种行为主要会出现在年轻乘客中(16 或 17 岁以上), 然而,年龄较大的乘客(特别是携带年幼儿童或青少年的父母)也有可能会模仿这些孩子的行为。

4、在小飞机/儿童直升机上向前倾或向前倚靠进行操控在小飞机上观察到,一些坐在后排的年轻乘客会站起来,并试图操作前排座位上的控制装置。  这种行为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年幼的儿童往往会选择坐在后排座位(可能是因为他们习惯于并适于坐在汽车的后排位置)。当他们坐好在后排座位, 且设施开始运行时,孩子们发现可通过控制装置改变飞机高度, 他们就会努力去操控前方的控制装置。操作人员应尽量安排儿童独自或成对坐在前排位置,这就可以避免他们为了操作控制系统而站起来。操作人员也应注意那些站起来,甚至可能在设施的主要运行期间爬到前排座位的乘客, 如出现这些行为,操作人员应提醒乘客保持坐好,如有必要,需停止设施。

5、在小型轨道类转马(8 字型轨带连接桥) 上站立, 出现站立行为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为了两腿分开站在小型摩托车上,以及为了在设施中途停止期间离开设施。若在转马上升期间,加上挥手动作, 站在摩托车的行为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这时候乘客从摩托车上摔下并倒地,那肯定会受伤。有一例不正确离开游乐设施的行为(包括站立行为)出现在设施中途停止期间。这名乘客不知道设施即将重新开始运行,就准备离开。幸运的是,这名乘客的父母在附近, 当时也不是处于设施上升期间。如果乘客在设施上升期间出现站立行为,且不在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 这名乘客很有可能会在设施重新启动时被困住,从而导致受伤或从设施上摔下。

6、在激流勇进中, 伸出至座舱外一侧在激流勇进中,乘客会向外探身触摸水槽中的水或水槽一侧,这可能会出现被困住在座舱和水槽之间的危险。在正常情况下, 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发生,但是如果其他乘客在座舱内左右晃动, 那在座舱与水槽相距较近时, 可能会有乘客出现卡住或擦伤手臂的情况。

针对这种综合性行为, 通过提高操作人员的警惕性进行预防是很困难的,因为设施的运行轨道多数不在操作台的可视范围内。如果能见度过低,操作人员可能会要求通过监控观察乘客的行为。

如果操作人员发现有任何潜在的危险情况发生,包含乘客向外探身或摇晃座舱,他们可以停止设施或通过广播提醒乘客。也可以通过调整座舱设计,令座舱只能在一定幅度范围内摇晃 (且座舱与轨道间的距离, 保持可以放下成年男性一只手臂的宽度)。

也有人认为, 轨道加宽可能会导致更多爱冒险的乘客伸手至轨道一侧,或者会导致他们掉入水中或被推出座舱。

1、在激流勇进上站立出现站立行为的主要原因有四个:经过主要的下降环节后感到不舒服、好奇或四处张望、自我炫耀和(与座舱内外的人)交流。 乘客出现站立行为后,通常会持续一段时间。这时候,乘客就会有从座舱掉落的风险(如果这时候其他乘客在座舱内左右摇晃或设施突然停止, 风险性则会增加) 。

如果乘客从座舱上掉落,所造成的后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游乐设施的设计,以及事件发生的环境。根据这两项因素,乘客有可能会落入数英尺下的坚硬表面、 或者地面坚硬的浅水区, 或者更深的水域。这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伤害。还有一种情况, 乘客有可能会夹在座舱和轨道之间,如果这时候座舱继续移动,就会对乘客造成持续性伤害。操作人员保持警惕性,如有必要, 可利用监控、广播或通信系统,以防止因站立行为出现事故。也可增加约束系统, 如安全带、 适当的栏杆或围栏,以防止乘客在危险地带(如在透明有机玻璃处)出现坠落的危险。

2、伸出至过山车一侧观察到有些乘客会出现伸手至固定栏杆的行为。 这些乘客往往是年轻男性, 行为动机是好奇(或者模仿同龄人)。而在这过程中, 出现以下情况都会导致乘客受伤,如手碰到尖锐的边缘, 戒指或珠宝卡在粗糙的突出物上,或者设施的速度过快造成钝性撞击等。

操作人员应移除固定物体上乘客可触碰到的尖锐边缘和突出物。如果乘客在快速移动过程中(如在主要下降环节的末端) 可以触碰到固定物体, 那么操作人员应考虑是否需要移除或调整这些固定物体(例如,增加缓冲屏障)。或者, 对座舱进行调整(例如,升高椅子两侧的高度) , 防止乘客触摸到更远的地方。




13:应对建议



1、虽然让游乐设施的营运商设定一个较低或指定年龄的参玩限制会比较困难,且从经济角度来看,也不合理, 但他们应确保超龄乘客会在他们的监控范围内, 不会让他们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试图离开设施。

2、行为的安全问题,特别是站立行为和试图不正确地离开游乐设施的行为,取决于游乐设施。 

3、在某些游乐设施,如激流勇进和小飞机, 如果乘客在设施行驶过程中站起来并从座舱中摔下, 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而在其他游乐设施,如转马,这些行为的出现并不会带来如此高的风险。 所以,行为及其后果所带来的影响会因不同的游乐设施或游乐设施类型而异。

1、如需对游乐设施进行风险评估, 行为类型目录和行为出现次数预测可作为评估乘客行为的开端。如认为某种行为会对乘客造成潜在风险,评估者可参考各游乐设施或行为的分析内容。

2、操作人员保持警惕性和设立特定的指示牌和警告语是防止这种行为出现的有效方法。